日前,记者从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获悉,2021年西藏自治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6935元,比2020年增长2337元,增速16.0%,为历史新高,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5.5个百分点,增速全国第一,比排名第二的省份高出4个百分点。
据了解,西藏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多年保持良好增长势头,已连续19年保持两位数的增速,并且连续7年保持全国增速第一。在增速领先的同时,西藏在增量上也加快追赶,2021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5年翻番,在2017年首次突破万元大关,2018年达11450元后,逐年缩小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至2021年已与全国平均水平相差1966元,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的89.4%。
从各地市水平来看,全部7地市增速均超过15%,其中日喀则市、昌都市、山南市、拉萨市增速达到16%以上;拉萨市和林芝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2万元大关,已高出全国平均水平,山南市基本达到国家平均水平。
从收入结构上来看,仍以工资性和经营性收入为主,两项收入约占总收入的80%。但也呈现结构优化、构成项“三升一降”的特点。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收入占比有所提高,经营性收入占比有所下降。
据介绍,2022年西藏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将保持在10%以上的增速,保持增速稳定较快,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同时,西藏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也对农牧民增收工作提出了具体目标:到2025年,西藏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