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月6日讯据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显示,青岛一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未经竣工验收而使用建设工程,被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处罚。

经巡查,青岛一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胶州市灯塔路以东、217省道以北建设的青岛一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期工程1#车间、4#车间,未经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违反了《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依据《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青岛一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处以警告并罚款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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