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收入持续增长
党的十八大以来,陕西不断完善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从2012年的43073元提高到2021年的90996元,年均增长8.7%,年均增速最高的前三个行业分别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制造业。其中,2021年非私营单位中有5个行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超10万元,分别是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
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从2012年的22753元提高到2021年的52331元,年均增长9.7%,年均增速最高的前三个行业分别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卫生和社会工作。其中,2021年私营单位中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年平均工资超过了6万元。
促进重点群体就业
数据显示,2013-2021年,陕西年均就业人数超过2100万人,2019年达到顶峰2114万人,就业规模持续稳定增长。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2021年全省就业人数略有回落,省委、省政府及时推出减负稳岗扩就业等针对性措施,强化政策、项目、市场、服务效应,2021年就业人数保持在2091万人,与2012年就业人数相当,在严峻的防疫形势下仍保持稳定就业规模。
党的十八大以来,陕西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岗位供给、招聘服务、困难帮扶等力度,出台多项政策保障高校应届生就业。2012-2021年,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人数由29.5万人增长到33.3万人,增长了12.9%。
伴随着经济转型、产业升级、第三产业迅速发展,陕西农民工在第二、三产业中的就业分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就业从以第二产业的制造业、建筑业为主体逐渐向第三产业的快递、家政服务、农村电商等行业集中。2021年全省农民工从事第三产业比重为57.5%,比2012年增长8.6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已经成为吸纳全省农民工就业最多的产业。
就业结构不断优化
第三产业蓬勃发展,创造了大量就业岗位,带动和助推就业人员快速增加。数据显示,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就业人数分别由2012年的302万人和465万人,增加到2021年的444万人和1036万人,年均增长分别为4.4%和9.3%。三次产业就业人员比重由2012年的51.3:19.2:29.5调整为2021年的29.2:21.2:49.5,就业呈现稳定的“三、一、二”格局。
随着全省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镇吸纳就业能力不断增强,城乡就业结构明显改善。2021年,全省城镇就业人员1253万人,占全部就业人员的比重为59.9%,比2012年提高23.5个百分点;乡村就业人员838万人,占比由2012年的63.6%下降到2021年的40.1%。
大数据、“互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为引领的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蓬勃发展,创造了大量新职业新岗位。2021年,在城镇非私营单位中,全省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就业人员达到10.77万人,是2012年的2.41倍;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就业人员达到13.03万人,是2012年的1.67倍;金融业就业人员达到22.58万人,是2012年的1.54倍。
此外,非公经济就业吸纳能力增加。2021年,以私营企业和城镇个体、外资经济为主的非公有制经济法人单位就业人数从2012年的362万人增加到2021年的1026万人,占全省城镇就业人员的比例从2012年的47.5%提高到2021年的81.9%,增长了34.4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