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2月23日讯(记者 李美玉) 近日信网获悉,市南区泉州路新时代大酒店存在未及时清理隔油池,排水水质超标,及不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要求排放污水的行为,违反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相关条例。依据该法,青岛市城市管理局依法对泉州路新时代大酒店进行了处罚,罚款五千元。

据悉,青岛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于10月20日巡查发现,市南区泉州路新时代大酒店在经营过程中,未及时清理隔油池,在青岛市排水事业发展中心2021年7月、2021年9月的2次排水水质抽检中水质超标,不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要求排放污水。

市南区泉州路新时代大酒店该行为违反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排水户应当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 第五十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水户不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可以向社会予以通报;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以上条例,青岛市城市管理局于12月17日依法对市南区泉州路新时代大酒店下达了青综法罚决字〔2021〕B4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五千元。

据企查查企业信息网站显示,市南区泉州路新时代大酒店成立于2018年11月9日,经营范围包括餐饮服务(需在符合规定的餐饮服务场所依据食药及环保部门审批事项从事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为落实,信网联系到了市南区泉州路新时代大酒店,了解到信网的采访要求,该司工作人员称不方便对外答复,拒绝了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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