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2月22日讯(记者 李美玉)近日信网获悉,青岛市李沧区现代医院涉嫌使用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从事处方调剂工作,该行为违反了《处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据该法,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法对李沧区现代医院进行了处罚,罚款1000元。

据悉,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执法人员于11月25日,在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青岛市李沧区现代医院使用药士李君负责处方审核工作,涉嫌使用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青岛市李沧区现代医院该行为违反了《处方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

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时依据该法第五十四条第 (三)项的规定,于12月16日依法对青岛市李沧区现代医院下达了青卫医罚字〔2021〕1301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款1000元。

据企查查企业信息网站显示,青岛市李沧区现代医院成立于2006年3月30日,经营范围包括内科;呼吸内科专业;消化内科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内分泌专业/外科;普通外科专业/妇产科;妇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牙周病专业;口腔颌面外科专业等。

为进一步落实此事,信网联系到了青岛市李沧区现代医院。该医院的工作人员表示,此事已经处理完毕,但拒绝答复其他问题,随即挂断电话,拒绝了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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