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讯 为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日前,枣庄市启动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今年安排公益性岗位1.54万个。
据了解,“十四五”期间,全市创设4.62万个城乡公益性岗位。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创设3.9万个,城镇公益性岗位创设0.72万个。每年开发计划中乡村公益性岗位约占80%、城镇公益性岗位约占20%。
在统筹整合现有公益性岗位基础上,设立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社会事业类、设施维护类、社会治理类等岗位。2022年岗位设置侧重于服务乡村振兴、卫生防疫、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管理服务、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管理维护等领域。
根据实施方案,城乡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按照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或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区(市)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乡村公益性岗位应为在岗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城镇公益性岗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孟令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