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2月14日讯据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显示,青岛全越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单位未在规定的教练场地内培训,被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
青岛全越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教练驾驶鲁B4551学于2022年1月1日在黄岛区灵海路黄海学院对面商业街地下一层组织学员练习驾驶员培训科目二,该场地未取得交通运输本门的审批,青岛全越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未在规定的教练场地内培训。
青岛全越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以上行为违反了《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依法应予处罚。根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七条第四项,建议作出如下决定: 当事人初次违法,且无违法所得,参照《青岛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道路运输证)》第114条第一项之规定,其行为符合“一般: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单位初次未在规定的教练场地内培训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00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的情节,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青岛全越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作出如下处罚:罚款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