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2月15日讯(记者 赵宝辉)“糖果包装明写着牛奶巧克力口味,怎么到嘴就成了大姜口味了。”1月21日,市民岳先生在青岛宜家购买了一款进口都米乐牌牛奶巧克力味太妃糖。到家后,岳先生一品尝,发现糖果并非为牛奶巧克力味,而是大姜口味,“宜家为什么要粘贴跟商品实际不符的包装标签?不过这大姜口味的糖,说实话我还是第一次吃,辛亏我和家人对大姜不过敏。”岳先生打趣道。宜家方面表示,将尽快督促青岛门店给出解决方案。

宜家所售商品实际口味与包装信息不符

1月21日,家住青岛的岳先生在青岛宜家花费32.9元购买了一款由芬兰进口的都米乐牌牛奶巧克力口味太妃糖,“实际上我本人是不喜欢吃糖,主要是孩子想要,给孩子买的。”据岳先生所述,回到家后,他便将糖果送给了孩子,就在打开品尝时,孩子却大声说:“大姜味道的糖果,太难吃啦!”“当时我以为孩子在开玩笑,你看明明包装上显示的是牛奶巧克力口味,怎么会是大姜味呢。”岳先生起初感到很疑惑。可就在自己亲自品尝后他才意识到,果真如孩子所说,是大姜口味。

(来源:受访者)

由于是进口食品,商品外包装还印制些许外文字样,消费者通过仔细翻译商品外包装上的外文信息后发现写得很明确,产品实际是姜面包口味。但包装上外贴的中文标识名称和配料却均未提及任何有关大姜的任何信息。“像是生姜口味或者是添加姜味香精等等,它都没有说。那我们中国消费者肯定在购买商品时首先看中文标签,谁闲着没事费工夫翻译英文,再者说了,商品明明是姜味,宜家怎么就弄一个‘牛奶千克力味’贴在上面。”岳先生认为,青岛宜家公司销售的牛奶巧克力味太妃糖果标签及说明书与实际商品不符,存在误导消费者,已经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

岳先生对信网说:“现在商品由于有姜味,孩子已经不再吃了,也幸亏孩子跟我都不对姜过敏,否则要是食品过敏了,这责任究竟谁来负责?”

岳先生称,他现在主张宜家对其进行1000元的违法赔偿金额、32.9元的商品价格赔偿以及60元的交通费用,总计1092.9元。同时,还要求宜家方面就此事向他进行道歉。但经过交涉,宜家方面认为其销售的商品符合中国法律,拒绝赔偿与道歉。

宜家暂未正面回应此事

通过观察食品信息,信网注意到,涉事商品进口商为宜家食品贸易(中国)有限公司。也就是说,宜家就该商品实际为进销一体单位。

面对信网采访,宜家方面并未正面回应此事,仅表示会将此事反馈至当地线下门店,由门店方面给出一个处理方案,而当信网询问其青岛地区门店联系方式时,对方则称线下门店均无对外联络方式,统一联系方式为400热线。

“关于您反应的问题,我已经将其记录在案,会第一时间传达到青岛门店,由他们进行处理,同时也会要求青岛门店对此事进行答复。”至于信网所咨询的中文标签具体粘贴单位以及标签粘贴过程是否可能存在失误情形等问题,工作人员均表示此事不便透露,仅承诺青岛门店会给出解答。截至发稿,信网并未收到宜家方面任何回复。

消费者欲走司法途径解决此事

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称,经执法人员核查,宜家所售的这件商品原材料中没添加生姜,生姜口味的产生是原料里面的食用香精所致,而且商品也已在配料表中进行了注明。“我们对此事已经对双方进行了调解,但是被投诉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我们也只好根据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终止调解。”

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尹虹律师认为,现在问题症结所在实际上在两个方面,一种是食用香精,一种是中文标签。“现在市场监管部门已经认定商品中出现生姜口味是由于香精造成,所以主要问题还是在中文标签与实际商品信息不符这件事情上。” 尹虹建议消费者走司法途径解决此事,“不要以为贴有中文标签就是靠谱的,买之前建议消费者一定要仔细查看标签内容,最好结合外文信息综合了解,以防出现纠纷。”岳先生还透露,目前他已将证据固定完成,近期将走司法途径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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