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2月15日讯今天上午,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就《青岛“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进行解读。
《青岛市“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是青岛市“十四五”时期重要专项规划,于2020年8月正式启动《规划》编制工作,坚持“陆海统筹,系统治理;问题导向,目标可达;精准施策,责任明晰;多方共治,上下联动”的原则。参考国家和省“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标设置情况,《规划》共设置海洋环境质量、改善海洋生态质量、亲海环境品质等三大类共10项指标。
持续改善海洋环境质量。深化陆源入海污染控制、强化陆海衔接区域环境管理、推进海洋污染防治。
加强海岸带生态保护。严守海洋生态空间、修复湿地生态环境、实施岸线保护工程、实施海岛保护工程、保障海洋资源可持续发展。
全面防控环境风险。提高海洋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完善海洋环境灾害抵御设施。
梯次推进“美丽海湾”建设。科学布局、精准施策,将全市49个海湾分为崂山湾区、西岸前海湾区、东岸前海湾区、胶州湾区、古镇口-董家口湾区以及丁字湾-田横湾区6大湾区,梯次推进“美丽海湾”建设。
应对气候变化,建设低碳海洋。增强服务碳达峰碳中和战略能力、促进海洋产业减污降碳。
提升海洋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健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健全海洋生态环境治理政策体系、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监管体系、加强环境治理科技支撑体系。
为完成上述任务,《规划》按照不同湾区梳理了21项重点工程项目,主要包括海湾污染治理、海湾生态保护修复、亲海环境品质提升以及海洋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类别。
为保障《规划》落实到位、发挥实效,建立了坚持统筹联动、加强调度评估、加大投入力度、强化社会监督等保障措施。
《规划》的实施,将进一步增强全市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我们将以此为引领,紧紧围绕山东省2022年工作动员大会“十大创新”工作要求,瞄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风险防控,以湾长制为统领,持续推进美丽海湾创建,科学开展海洋环境监测评价和生物多样性调查,全面整治入海排污口,陆海统筹,加大海洋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和协作执法力度,从根源上治理入海污染排放,建设“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将青岛海湾建设成为人民群众的会客厅,让青岛市民切实增加对美好生态环境的幸福感、获得感,享受碧海银滩!
通讯员 于垂钢 戴爱泉 华丽 半岛全媒体记者 徐圆